,被曝诱导消费者拒退预付卡内余额和广告虚假宣传

2022-10-19 21:10:24 论坛: 动态 作者:丁菁义

近日,某知名美容美发公司因涉嫌诱导消费者大额消费、拒不退还预付卡余额、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引发热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除上述问题外,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往往会遇到美容机构缺乏医疗资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或美容美发机构采用“产品+服务”模式规避预付卡监管. 作为消费者,如何区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遇到“例行服务”,能否要求退费?

1、不符合提供医美服务的条件,全额退还

在一家美容院的推荐下,小旭开始进行眉毛和眼睛的手术,并进行了面部注射医学美容,总共花费了6.9万元。做了各种医疗整容后,小旭的脸开始肿胀。她多次找美容院谈判,但双方都没有达成协议。小许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美容院告上法庭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退还美容费并支付后续治疗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美容院经营范围为美发、美容洁面、化妆品零售,小徐接受的均为创伤性、侵入性医疗美容项目,美容院及其工作人员没有相关医疗。资格。因此,美容院与小旭之间的医美服务合同应视为无效,美容院依据医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退还。法院最终裁定美容院应退还小许的美容费。至于后续治疗费,不支持,因为实际并没有发生。

美容机构开展医学美容需要具备哪些资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批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的。受试者不得进行医美服务。第十九条规定,医美服务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治医师或在其监督下进行。可见,普通美容院和没有医学资格的人是无权提供医美服务的。

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除了看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卫生执照外,还应要求对方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否则应视为不具备从事医学美容资格的能力。

2.绣眉、唇线等都是医美

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美容可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大类。所谓生活美容,根据《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是指利用技术、设备和使用化妆品、美容护肤品为消费者提供无创、无创皮肤清洁、护肤、化妆、修图等服务的操作行为。医学美容,根据《医学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是指利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技术,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的形态进行修复、重塑。 .

医学美容与生活美容不同,它可能改变人体的细胞结构,可能对组织造成相应的损伤,可能对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根据医美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我国对医美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常见的唇线、绣眉、去眼袋、祛痘、激光除皱、激光祛斑等都属于医美范畴,还有隆胸、开眼、割双眼皮、吸脂等。近年来流行的妊娠纹。水光针、玻尿酸等的修复和注射。此外还有头发的医学美容技术,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常会严格参照《医美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来判断相应的美容服务是否属于医美范畴。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般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美容院是否具有医学资质,二是其提供的美容服务是否属于医学美容项目。

3.将医美包装为生活美或承担刑事责任

普通美容是没有治疗作用的。如果美容院“跨界”将医美包装成生活美,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花费。因失业而收入减少。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残疾人生活救助费和残疾补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美容院从业人员知道自己不具备执业资格,仍承诺提供具有医疗效果的美容服务,让消费者购买和接受服务,符合欺诈构成要件的,美容院将被认定。构成民事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赔偿人身、财产损失,同时要求经营者以欺诈为由承担“一退一赔三赔”的赔偿。实践中,消费者主张损害赔偿时,应当要求消费者就损害结果以及损害与服务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二是刑事责任。小秦去美容院打听吸脂手术的事。经员工小张解释,她同意办会员卡,并当场转账16800元进行抽脂手术。小张等三名员工准备好手术所需的物资和麻醉剂“利多卡因”后,给小秦注射了。在此期间,她突然抽搐,被送往医院后死亡。救援过程中,员工小张等3人清理美容店现场,销毁相关手术用品,同时指示所有员工离开店面,删除监控录像记录。经查,该店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批发零售、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者为小张,所有员工均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具备从事医美项目的资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的“利多卡因”注射液为处方药,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的处方。小张等三人违反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危害公共卫生秩序,无医生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导致受害人死亡。一切犯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和协助毁灭证据罪判处三名员工有期徒刑,分别判处12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3名员工被依法追回赔偿49万元,16人、经营者小张非法所得800元。也是萧秦的法定继承人。

美容机构通常将医美包装为生活美,从业人员往往涉嫌违法行医。刑法第336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即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款;严重危害患者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导致患者死亡,

还有行政责任。当地卫健委查明,2015年12月至2019年4月,一家美容院公司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从未因此受到处罚。一个多月,违法所得近百万元。该美容院公司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卫生部门最终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罚款。

对于美容院将医美融入生活美容的行政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常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药品、设备,并可以处以罚款。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美好的。

4.套餐销售还可以要求退还余额

今年6月,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总局推出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置经营者承诺、资金存管专户、履约等履约保障措施。担保保险和银行担保。

为了规避预付卡的监管,不少美容院开始以“高价产品+免费服务”的销售模式进行营销。商品已售出,消费者还能要求退款吗?

小丽去美容院做身体护理,工作人员给她推荐了一种保健药,说该产品配合按摩手法,10次治疗效果最佳。此后,在工作人员的一再推销下,小李一共花了29.4万元购买了该药,包括各种系列的盒子等等。小李去美容院做了6次按摩等治疗,发现都没有达到满意的效果。随后,她以强迫消费、误导宣传、价格不合理等为由,起诉美容机构退还29.4万元。美容院不同意小李的说法,称双方的合同真实有效,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法律关系上看,本案更符合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特点,服务合同具有个人排他性。现在小李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接受服务,本案的合同关系实际上已经无法履行。小李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金额是合理的,但应扣除他已确认的那部分消费。经核算,小李一共花了10万元,美容院应退还剩余的19.4万元。

在“产品+服务”一揽子销售模式中,产品本身被覆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提供者的劳动行为依赖于特定的产品或对象,商品是提供服务的手段或条件,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以完成服务。本质还是服务关系。因此,美容院服务合同具有协作性和个人性,应允许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官提醒

做好这三点,远离“日常服务”

一是理性消费。消费者对充值量大的预付费服务和产品要谨慎,对于具有返利性质的预付费充值,谨防商家拿钱跑路。购买产品和服务时做好凭证,记录经营者和合同对方的主体身份信息,防止美容院在保护自身利益时频繁改名、未确认诉讼主体。权利。

其次,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服务”套餐时要注意产品本身的质量。美容院销售的大部分化妆品都是化妆品。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常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抗衰老等。脱发化妆品和声称有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美容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或者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化妆品标签禁止表达或暗示具有医疗效果的内容,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消费者如发现美容院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可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美容院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最后,科学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让“日常服务”无处遁形。2021年11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引》,各地也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美容美发行业消费者纠纷处理暂行规定,建立美容美发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不难发现,行政处罚不力、行业自律标准低等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对于滥用医疗器械美容的违法行为,罚款仅1万元,与数十万的美容费用相比,这不是一种威慑。因此,加强行业自律水平,提高行政处罚标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将是未来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免受“常规服务”的行动方向。

(作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