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美容产品的生产、销售中非法添加化妆品禁用物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慈溪市市场监管局虎山在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一家涉嫌非法配制含有药物成分的美容产品,并涉嫌为顾客生产销售假药的美容店。
7月12日下午,湖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来到慈溪市慈涌路一家名为“专祛痘”的美容店,发现店内有“岑文通”、“专业祛痘”、“专治痘痘”在营业场所随处可见。祛痘”、“天然纯草本”等宣传字眼,墙上挂着很多医术精湛、医术典范、回春等字样的锦旗,货架上的包装盒全是空的,引来法方执法人员注意。
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品牌岑文通的瓶装美容护肤液、祛痘液、晚霜等均为三无产品,标签均来自该店。我自己加的;我销售的产品标有“纯中药排毒治疗痤疮,排毒养颜”,药物成分字样,内装胶囊,塑料瓶包装的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其生产、销售的胶囊产品可以认定为假药。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内有放置自制美容产品的地方,还有大量胶囊类产品,空心胶囊、氯霉素滴眼液、带有中药味的黄色粉末、瓶装美妆产品、原材料等回春美容院,门店也存在远程操作的问题。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回春美容院,执法人员已固定证据,将现场发现的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样品送交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调查处理。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