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召开《美容院服务规范》新闻发布暨宣传贯彻会议(组图)
5月29日,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在北京京熙宾馆召开《美容美发服务规范》新闻发布会暨宣贯会。 会议发布了《美容美发服务规范》行业标准(SB/-2013),并贯彻行业标准进行公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年服务业”(商务服贸函[2013]180号)精神部署。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近百位行业标准专家、行业代表、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美容美发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由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起草,商务部于4月16日正式公布(商务部2013年第21号)。 该标准对我国美容服务行业具有历史意义,对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秘书长徐景泉主持,并宣读了《2013年第21号公告》。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杨志刚介绍了标准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该标准提出了美容经营服务场所、美容服务用品和设施设备、美容院主要服务内容和主要环节的标准化要求,明确了美容经营服务人员、美容经营服务行为和美容经营服务管理的基本规范。
会上美容院规定,王惠英副主任、高彦民副主任、白连祥副主任均作了重要讲话。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会长马亚指出,《美容美发服务规范》的出台是行业服务的深化,是一项重要举措规范美容服务行为,提高美容服务质量,维护美容市场秩序。 她要求商会全体会员和从业人员以宣贯《美容美发服务规范》为契机,认真响应商务部号召,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学术标准和标准执行为主要手段。 要出台《标准化规范服务建议书》,搭建自查、抽查、展示、评价、表彰和激励的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专家队伍,树立一批高素质先进典型。 ——优质服务,合力协作,合力驱动行业进步。
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行业商会中国美容行业标准化管理推进委员会主任黄晓晖、安徽省工商联美容化妆品行业商会会长张社清、安徽省工商联主席程朝晖表示美容院规定,行业的规范化、规范化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于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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