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两个顾客一个“半年减28公斤”(图)
商家承诺了两位顾客,一位“半年减重28斤”,一位“半年减重18斤”,但实际减肥效果并不好。 近日,永康市民小梅(化名)、小丽(化名)向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称减肥基本失败,希望商家兑现“无效退款”的承诺。 经过协商,最终一人退980元,另一人退1900元。
顾客投诉-店铺承诺的减肥无效,要求退款
去年夏天,小梅和小丽在永康市看到一家女子专业减肥中心的广告“200元减5斤,300元减10斤,每次只需15分钟,无效退款,包不反弹”。 动心,进店咨询。 根据两人的身高、体重和年龄,减肥中心店长承诺87kg的小美半年减重28kg,69kg的小丽半年减重18kg,退还无效的。 两人每人支付了820元申请了一张半年卡。
“付了钱后,我几乎每天都去店里按摩,并按照指示注意饮食。7月初,店员告诉我,我瘦了5公斤,但我称了体重在家里,只轻了 1 公斤。” 小梅说。 这时,店员向她推销了一种精油,说用在腹部、背部、手部、腿部等部位,可以塑形,加强减肥效果。 减肥心切的小梅又花1500元买了一套瘦腿精油。
一套精油用完后,小美的腿还是没有明显变细的迹象。 7月底,她又买了一套精油(1500元/套,先付500元)用于刮腹。 因为刮的时候很痛,小梅刮了两次就没有继续刮了。
“八月份,店里技术最好的店长走了,我不想让其他员工给我按摩。店长答应九月初回店,但我等不及了。”对于任何人美容院签约减肥,所以我要求退款,但我从未得到答复。”
小丽还在店里支付了4300多元。 “减肥到现在还没见效,我的体重还是69斤。” 小丽说。
协商未果,小梅和小丽一起到永康12315投诉,要求店家按照当初“退款无效”的承诺,将已支付的费用全部退还2820元和4320元。
掌柜解释——不承诺“无效退款”
接到投诉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 减肥中心店长称,并未提及“无效退款”的承诺,仅表示“半年卡820元,半年内可以减多少斤,减多少斤”被计算在内”。 而且根据店家记录的“减肥日记”,这两位顾客都瘦了,但顾客和美容师都没有签字。
双方意见不合,同意当面对质,并在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进行交涉。 但在最终协商前美容院签约减肥,两名顾客和店长分别致电12315工作人员,告知工作人员此事已私下解决:店家退980元给小梅,1900元退给小丽。
虽然消费者投诉已得到解决,但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这两起投诉过程中,是否认定该减肥中心的广告是否违法,仍在调查处理中。
消费小窍门——选对机构,签合同,记好“日记”
如何避免此类减肥消费纠纷?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是分清美容品类,选择合适的减肥机构,注意看牌照,听医生的建议。
减肥属于美容范畴。 美容可分为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 两者的法律要求、从业人员和机构、许可种类、核准注册的经营范围等不同。 保健中心、美容院等一般减肥机构只能经营生活美容服务项目; 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由专业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生依法依规进行。 美化效果约定应以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留存,以供事后查询。
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造成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或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按消费者要求退还费用或重做,并赔偿损失根据法律。
二是不要相信广告。 减肥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 遇到口头承诺,最好留个图。
三是消费者在签收商家记录的“减肥日记”时要谨慎,建议自己保留一本“减肥日记”。 一些减肥机构虽然也有相关记录,但不要求顾客签字确认,容易引起纠纷。 建议消费者在减肥期间,用手机或笔记本简要记录自己每天的饮食、体重、减肥项目,以及没有来店减肥的具体日期和原因等,以便与减肥机构的记录有出入时,方便查询。 减少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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