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城区查处一家销售假药的美容院,已移送公安处理
2019-02-18 07:0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郑锡军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卫生部门查处了永康市高镇路一家销售假药的美容院,从店里没收了78箱。 英语、韩语和日语的化妆品“药物”、麻醉剂和医疗器械。
该美容院无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药品未取得国家进口许可批件,被认定为假药。 目前,涉案当事人已因销售假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说,2016年初,委托人阿英(化名)开了这家美容院,从事美甲、美睫、纹眉等项目。 为了获得更好的收入,闫某开始尝试“微整形”。
2017年8月,阿英从广州采购了一些美容“药”,带回美容院试水,结果卖得很好。 2018年3月和2018年8月,阿莹去广州采购了更多产品,包括玻尿酸、补水针、保妥适等,单件费用在300-3000元不等。
市场监管人员问她知不知道药品的真伪,她说“我觉得是真的”“应该是真的”。 事实上,她从未验证过药物的真伪。
阿莹没有任何医疗经验,却敢于给顾客注射水光针和玻尿酸。 另外,阿英手下的店员阿吉(化名)经过两个月的观察学习妆颜美容院,开始给顾客打针。 如果不是查处,很多店里的顾客都不知道有这么多假药被无证人员用在了自己的脸上。
让人无语的是,有顾客甚至表示妆颜美容院,只要能变美,根本不在乎药的真伪和人员的资质。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人体面部血管丰富,更何况美容用假药会造成严重后果。 即使药物正常,如果注射过程出现问题,也会导致失明和血管栓塞。 玻尿酸、补水针、肉毒素等都是医疗器械和药品,一般生活美容店是买不到的。 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照的正规医美机构才能使用,并且进行手术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使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微整形前,应与医生确认所用产品的合法性。 医疗机构有义务将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告知消费者。 消费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或拨打12315咨询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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