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权威机构检测的初级美容仪温度在70℃以上
产品合格与否是产品的底线,而产品的安全是企业生命的底线。目前,这样的闹剧正在家居美容仪器市场上演。特里波利拉最初的美容仪器温升超过70℃,已经被国内两家权威检测机构曝光,存在非常粗糙的烫伤风险。淘宝JD.COM等平台消费者多次投诉,JD.COM被下架。但在Tripollar Chupu美容仪的第四次声明中,温升问题仍然是封闭的,这只能说明产品符合电气安全标准,消费者没有办法维权,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
两个权威机构检测到,TriPollar初期的美容仪温度在70℃以上。近日,南方都市报、国家电网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伟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研究院分别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前做了多种美容仪器评价实验。试验结果表明,triplar的Stop EYE在triplar开始时工作面温升超过标准限值,使用温度超过70℃,存在严重烧伤。
对此,TriPollar早期的Stop EYE依然避重就轻,混淆概念,拒不承认温度过高。详见报告“特里波利拉早期美容仪温度过高,厂家响应绕开国内标准”
TriPollar在国内美容仪器市场对Stop EYE的高度关注,再加上烧伤这个敏感问题,一度升温美容仪器话题,“网络名人美容仪器引发的烧伤”一度出现在微博热搜,吸引了数亿网友的关注。但面对网上用户的声讨,TriPollar Chupu对测试策略的回应是达标和过关,将这样一个关乎消费者安全的问题变成了一场测试闹剧。
拒绝道歉1:将温升标准描述为推荐标准,放弃安全问题
事实上,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通用要求》明确要求产品安全。
安全问题推荐标准说明如下:由于一个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可能不涵盖该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特别是对于一些新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产品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行业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性能指标不符合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仍然可以判断该产品存在缺陷。
律师声明: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商品或者服务有瑕疵;不符合商品说明和实物样品标明的质量条件。经营者未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TriPollar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2005的推荐标准,未能通过GB/T 36419-2018,且存在缺陷,仍需承担相关责任。
拒绝道歉2:电气安全合格,但仍然无法提供温升安全问题的权威报告
2月23日,TriPollar楚普将化妆品器械送检,参照GB4706.1-2005《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表示产品合格。
其实南方都市报和国家电网已经做了两个测试:GB4706.1-2005《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和GB/T 36419-2018《家用及类似皮肤美容装置》,试图证明TriPollar止眼的基本电气安全合格,但目前还没有关于温升安全的权威说法。
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楚普公司仍然不召回产品,试图掩盖问题,放弃消费者的安全。产品有问题,设计有缺陷,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企业的漠视。
作为家居美容仪器行业的知名品牌,TriPollar楚普在应对Stop EYE的升温上显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企业责任。它一直想反驳媒体和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甚至不赞同检测结果,却从来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反思和检验这种产品是否能通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推荐标准的要求,产品是否真的存在安全隐患,这是企业最大的问题:良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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