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后出现水泡、色斑、皮肤受损,还敢吃吗?

2023-02-05 15:02:24 论坛: 动态 作者:倪协宣

生活中爱美的小姐姐们都喜欢去美容院做医美,但是来自诸暨的陈小姐

美容院拔罐3900元

出现水泡和斑点

皮肤受损,却没有办法得到赔偿……

拔罐后出现水泡和斑点

2017年8月,爱美的陈女士为了拥有好身材,到美容院拔罐减肥。 期间共支付给美容院3900元。

拔罐1个月后,陈女士拔罐的皮肤出现了水泡。 担心出问题,她向美容院反映,美容院说没事,可以继续拔罐。 经过一个疗程的治疗,陈女士的腹部和腿部出现了大量的污渍。 美容院告诉陈女士,这是她新陈代谢慢造成的,过一段时间斑点会自行消退。

但直到2018年4月,陈女士身上的污渍非但没有消退,反而加重了。 无奈,陈女士只好前往杭州进行激光祛斑治疗,治疗费用为5000元。

(图源网络)

谈判未果提起诉讼

事后,陈女士因色素沉着问题多次与美容院协商沟通,但美容院仍一口咬定色素沉着是陈女士自己造成的,会自行消失。

无奈,陈女士只好向诸暨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但调解无果。 陈女士随后向诸暨市卫生计生局投诉。 诸暨市卫生计生局经调查发现,该美容院在为顾客减肥过程中并未使用器械,仅使用了代谢霜,美容院并未就医。 执业机构许可。

(图源网络)

2019年3月,陈女士因与美容院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美容院认为美容院注册流程,陈女士腹部和腿部有明显色素沉着,其责任不全。 陈女士在色素沉着不明显时使用了激光治疗,导致损伤扩大。

鉴于此,陈女士向法院申请鉴定。

经查明,美容院在给陈女士拔罐减肥的过程中,违反了陈女士的《知情同意书》,拔罐时间过长,拔罐频率过高,拔罐后继续拔罐。出现水泡。 其行为与陈女士腹部、下肢皮肤起泡、色素沉着激光治疗有直接因果关系,美容院负主要责任(参与率为76%-95%); 平静区域的颜色较浅,没有明显的损坏后果。 陈女士大腿内侧有色素沉着,接受了C6激光治疗。 有治疗指征,这与美容院拔罐减肥起水泡有直接关系。 治疗费用合理。

此外,陈女士认为,美容院开展的拔罐减肥业务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本案争议焦点

1、美容院为陈女士提供拔罐减肥服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情形,是否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陈女士接受激光治疗是否合理? 3、陈女士的损失该如何分担?

法院判决的要点

诸暨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在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主张赔偿。 本案中,美容院在为陈女士拔罐减肥期间,拔罐时间过长,拔罐频率过高,出现水泡后继续拔罐的不当行为,导致皮肤出现水泡和色素沉着。陈女士腹部和下肢的皮肤。 因此,他应对陈女士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美容院为陈女士提供的拔罐减肥方案是否构成欺诈。 诸暨法院认为,欺诈是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之一。 本案美容院以推拿、拔罐等方式从事保健,不涉及医疗和使用针灸、泡药、中药微创等外伤、侵入性、危险性技术方法,属于传统美容院。国家批准的中药。 因此,不应认定为不合格机构的医疗美容欺诈行为; 其次,陈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美容院故意将刮痧拔罐的虚假情况告知对方,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诱使陈女士作出错误的意向声明。接受减肥美容服务,不支持她的三倍赔偿要求。

(图源网络)

美容院的拔罐,让陈女士腿上的色素沉着消退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陈女士对此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措施,并未超出正常治疗范围。 因此,陈女士激光治疗的行为是合理的,为社会所接受。 因此,陈女士索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10500元,应予以确认。 考虑到陈女士自身因素,确定美容院承担85%的责任,即8925元。

宣判后,该美容院不服判决,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美容院注册流程,绍兴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美丽是有风险的

谨慎选择

来源丨诸暨市人民法院

编辑丨紫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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