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手法 美容院免费体验或存“美丽陷阱” 高中生消费千元还被开通花呗
台州日报5月10日电(记者周子宁)如今,市区街头大大小小的美容院随处可见,美容院的销售模式也层出不穷。 这两天,高中生童童(化名)在台州高新区耀达路一家美容院做了深度面部清洁,购买了3件美容产品,共花费1046元。
回到家后,童童哭了,感觉自己被骗了,无缘无故花了这么多钱。 她向台州日报热线举报,记者跟随童童前往店内了解情况。
我没钱买产品,都是花呗付钱
5月6日上午,童童带着记者来到位于耀达路的这家美容院。 走进一条小巷,乘电梯到三楼,右转,就能看到商店。 环顾四周,美容院走廊两边都贴着巨幅广告,附近只有一家店还在营业。
“那天我来到这里的时候也很害怕。” 童童称,5月5日下午3点左右,童童正在东商圈散步,店内一名男工作人员拿着传单向她走来。 童童一开始并不想理会,但考虑到对方打工并不轻松,她就和对方聊了几句。 “你可以去商店购买免费体验卡,只要上去体验一下,我就能得到10点积分。” 该工作人员进行游说。
随后,童童跟着对方去了美容院。
当天,给童童洗脸的李女士告诉她,她的皮肤很差,黑头、螨虫很多,需要专门清洁。 童童一再强调自己是学生,身上没有那么多钱。 李女士推荐了398元的学生套餐,可以清洗4次。
美容院的工作人员说:“你想改善皮肤吗?” 童童迷失了方向。 “不知为何,我被她的话吸引住了。” 童童太后悔了,“后来我买了精华乳、洗面奶和舒缓水。精华乳需要调一下,还没到我手里。不过钱都付了.美容院手法,一共1046块。”人民币都花了。”
当被问及购买产品的成本从何而来时,童童低下了头。 “我告诉他们我没钱,他们拿走了我的手机,给我开了支付宝花呗,我就用花呗付了钱。”
已售产品不可退货
从童童口中单方面得知事情经过后,记者与她一起走进了美容院。
“昨天做完面部护理后,我回到家就感到头晕。” 童童对店员说:“产品可以退款吗?我家里没用过,还有剩下3次洗面奶,没做。”
当天,代理医院经理朱女士表示,所售产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款。
朱女士解释说,美容院目前正在搞活动宣传。 “我们采取积极的营销模式,所以我们会向街上的路人推销我们的商店和产品。” 朱女士表示,进店的顾客可以享受到医院美容师的专业美容技巧和手法,还可以进行皮肤分析测试,“本来深层清洁要598元。考虑到她还是学生,我们给了她398元的优惠价。”
“可是童童一再说她没钱付钱,那为什么还要卖产品给她,还帮着开花呗付钱呢?” 朱女士向记者解释,童童虽然是高中生,但她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并没有强迫她交钱。 买和卖,“如果她当时不想买这个产品,完全可以拒绝。如果她在使用产品时出现皮肤过敏,我们会负责。”
经协商,美容院愿意退还未交付精华乳的货款。
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尤其是学生的零用钱也随之增加,大规模的产品或服务消费屡见不鲜。 浙江华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伟富认为,当这些群体无法识别、不知道如何拒绝时,很可能会产生消费纠纷。
陈伟富说,童童虽然是学生,但他是成年人了。 在消费过程中,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思维简单、辨别能力差而被诱导产生购买行为,需要承担责任。 “美容院诱发消费的现象确实存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有权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 “接受或不接受服务。因此,成人学生群体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此外,陈伟富建议,监护人应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和沟通,为孩子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防止虚假宣传诱导或炫耀未经授权的消费。 当然,经营者也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正确消费,必须依法经营。 向未成年人出售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能够将消费引入到日常教育中,向学生传授消费和维权知识。” 陈伟富补充说,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防范和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快评】借我一双“智慧之眼”
高中女生遭遇美容消费纠纷。 成年后,他们都缺乏辨别力,有落入陷阱的嫌疑。 每次看到消费纠纷这几个字,我的脑海里就会响起一首歌:“借我一双眼睛,让我看清楚这个麻烦……”
那英演唱的《雾里看花》是颜苏先生专门为1993年央视“3.15”晚会创作的歌曲。 然而,很多时候这首歌被当作“情歌”来演唱。 当时,央视正在举办晚会,请严先生写一首《打假歌》。 严先生想了想,觉得不能直来直去,写得太平淡了,应该模糊一些,把那些假的、坏的、欺骗顾客的东西模糊到一个“扰乱”的世界里,需要仔细甄别。 。 他突然想到了川剧《白蛇传》中的“慧眼”.美容院手法,灵感一闪,于是一举完成了这部作品。
从当年的假化肥、假农药、假毛衣、假皮鞋,到如今充满各种陷阱的消费市场,消费纠纷日益多元化。 毫无疑问,消费领域的严重欺诈行为需要专业治理。 但生活中,更多似假非假的“雾里看花”现象,导致很多消费者看不清“真”。 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既是供给方的有意为之,也是消费方辨别能力的缺失。
现实中,确实有“慧眼”可借。 作为供应商,最重要的是用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来回报消费者。 要学会“识珠”,把消费潜力转化为市场力量; 为改善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让监管的“慧眼”及时发挥治理的打击作用; 作为消费者,你我应该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践行能判断产品真伪的“慧眼”。 ,不被误导,不被愚弄,不被欺骗。 (徐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