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创始人武宝信武宝信被诉侵权赔偿150万款
被强生收购10年后,大宝与创始人吴宝新打官司。
11月7日,记者获悉,素有大宝创始人之称的吴宝信对杜斌和大宝提起诉讼,要求杜斌和大宝停止侵权,并赔偿吴宝信150万元的投资资金和相关损失。大宝公司公开向吴宝信道歉。诉讼经过多方程序,吴宝新的主张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大宝品牌“SOD蜂蜜”,其次是“美容日霜”和“SOD蛋白蜂蜜”,在中国家喻户晓。 2008年7月,强生(中国)完成收购交易,大宝品牌成为强生成员。
吴宝新称,大宝公司的前身是1999年改制时的大宝公司。记者获悉,吴宝新认为自己为公司贡献了150万元和全部技术。
吴宝新说,1985年开业后,吴宝新被调到厂里任厂长。吴宝信上任后,身无分文,数月未发工资,负债累累。是吴宝新将带来的全部技术之一,即“抗皱美白乳”技术,转让给冶金部第三产业,即转让费150万元,并支付转会费。
吴宝信认为,150万元的转会费是吴宝信的投资,是借助这150万元的转会费发展起来的。吴宝新认为,自己是唯一的投资人。后更名为大宝公司。他认为,大宝公司侵犯了其投资者的权益。
强生公司在其官网上称其成立于1999年,是股份制改革成功的结果(北京三鹿工厂成立于1985年)。
对于杜斌被起诉的原因,吴宝新表示,杜斌担任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工厂与一家美国公司签订了并购合同,将大宝卖给了一家美国公司,因为是杜斌吴宝信起诉的斌。据悉,杜斌是该厂原厂长。 1990年6月16日上任,2013年退休。
据2012年媒体报道,吴宝新1989年离开大宝,大宝后来的发展围绕着他研发的SOD蜂蜜展开。吴宝新表示反对强生收购大宝。
对于本次诉讼,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吴宝新与杜斌之间的联系仅为双方曾任职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有投资关系。同样,吴宝新不是大宝公司的股东,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曾向大宝公司出资。因此,吴宝新的所有主张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吴宝新上诉后,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11月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二审宣判后,吴宝新仍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吴宝新认为申请人具有重大社会贡献,应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何大宝公司作为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分别享有独立的企业产权。吴宝新认为,其对大宝公司的出资相当于对大宝公司的投资,大宝公司侵犯了其投资者的权益。该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原判决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杜斌前任法定代表人相关行为属于义务行为,吴宝新主张杜斌侵犯其投资者权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北京高院裁定驳回吴宝新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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