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状告美容机构侵权的新闻也是屡见报端
近年来,随着我们对整形手术的容忍度不断扩大,我们的态度也趋于多元化。正因为如此,整形美容机构在各个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跟着大大小小的广告,很多美容机构的网站和店铺都会出现艺人的照片,让人误以为这些美容机构是经过艺人授权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近年来,艺人起诉美容机构侵权的报道屡见不鲜。
2013年,林心如得知广州新时代医院部分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使用她的照片进行整容等商业宣传。
因此,林心如委托律师对该网页进行公证,请求法院判令新纪元医院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道歉。道歉的内容应包括判决的案号、侵权图片的名称、侵权图片的位置、道歉的页面区域。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此外,新时代应赔偿各类损失共计50万元以上。
2013年,柳岩在苏州一家美容机构的宣传网站上发现,该机构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其本人的肖像权。而且,利用照片的位置和照片的内容,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自己整容了,同时也侵犯了自己的名誉。
为此,刘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报纸和侵权网站上公开向其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30万元。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记者从调查中获悉,市民对整形美容机构擅自使用艺人照片表示厌恶。
@徐雪樰:“我觉得我是赞成整容的,尤其是微整形。但是为什么要用明星照片来宣传,会误导我们的消费者选择整容机构。而不是打击假广告,最好多花点精力提高自己的技术。”
@小:“我女朋友因为被广告误导做了隆鼻手术,但是手术后效果一般,医院用大明星做招牌来吸引眼球,让人想去这家餐厅。整形医院会做‘明星脸’,但结果不一定是这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整形外科医生说:“例如,一个人可能不会觉得自己的鼻子有什么问题,但在看到整形美容所推崇的‘完美’鼻形后去医院,他可以对比一下自己的鼻子,你会发现鼻梁塌陷、鼻子不好看等“问题”。广告中的“放纵”一词。”这是一种诱导消费。
如今,一些整形美容医院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宣传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健康美容常识,经常会出现明星和明星的合照。由于美容整形机构不否认侵权事实,目前这些案件均以调解方式解决,无一例外,这些机构均作出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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