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宝洁出品护肤品脸部过敏补偿其1660元和解

2022-09-03 19:09:24 论坛: 行业头条 作者:胡萝北

6日,我从珠海市消委会获悉,近日,市民程女士在使用广州宝洁生产的护肤品后,脸部过敏,要求赔偿8000元精神损害。最终,在消委会的协调下,事件得到了赔偿。其1660元结算。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投诉人郑女士不久前在吉大百货玉兰油专柜购买了两款护肤品,即水敏美白凝乳和亮眼滚珠精华笔。

使用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脸上有刺痛感,眼睛周围皮肤红肿,怀疑与产品有关。对此,程女士也曾到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然后她去柜台退货,但没有成功。程女士随后向珠海市消委会求助,要求商场和厂家退货并赔偿医药费。同时,她要求厂家赔偿她的皮肤损害和精神损害8000元。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一名蔡女士前往珠海与程女士洽谈。

在此期间,程女士购买的护肤品没有经过第三方产品质量鉴定。经过协调,她最终同意一次性退还程女士380元的货款,并支付她失去的工作、医疗费、交通费和800元。吊唁等共计1660元。双方达成和解。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护肤品,并妥善保管好商品和购物小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造成严重后果。然后主动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