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美容店涉嫌夸大宣传被处罚选择美容机构时要仔细甄别
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很多美容店都想出了自己的花招,标榜自己是国际品牌、民族品牌或者韩国整形权威机构。他们中的许多人涉嫌夸大或虚假广告。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机构时要睁大眼睛仔细筛选。
美容院因虚假广告受到处罚
去年5月底,东区一家美容店在其入口的显眼位置悬挂广告牌,宣传其加入“中国十大影响力品牌”之一的“金年”品牌。美容和身体链”。去年7月25日,市工商局在对该美容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涉嫌对产品质量和性能进行误导和虚假宣传。
该店负责人在调查中表示,“中国美容美体连锁十大影响力品牌”的评级机构分别是《中国联合商报》、《中国国际品牌协会》、《中国顶级品牌》 “品牌研究中心”、“品牌杂志”等。至于这些评估机构是否有资格进行评估,是由哪些机构发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知道,也无法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同时,该负责人也承认,领取牌匾时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2013年9月2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美容院虚假宣传误导公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美容店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依法履行上述处罚决定。今年3月3日,市工商局向市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该市一审法院于3月4日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非法定机构评选的荣誉是虚假荣誉
市一院行政庭庭长魏云解释说,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外,不得为企业举办各类国家或行业鉴定活动。 《中国联合商报》、《中国国际品牌协会》等“中国美容美体连锁十大影响力品牌”的颁奖机构,非国家法定机构,不具备评审资格,他们选择的荣誉是虚假的荣誉。当事人利用广告对其奖励进行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法官提醒:
“花钱买奖品”得不偿失
办案法官刘彩红提醒爱好美容的消费者在选择美容院时不要被众多获奖广告误导,要注意核实相关资质。发现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的,一方面可以向负责监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切实有效地进行宣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美妆店经营者,刘彩红认为,“花钱买奖品”并不是提升店铺口碑的有效途径。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带来生意和口碑。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用巨款购买各种“奖励”,不仅不能带来预期的收益,而且严重违法,得不偿失。
此外,法官还提醒广告主,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情况下,要注意其行为、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发布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广告是虚假的,仍设计、制作、发布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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