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 新规明确备案人主体责任

2020-12-10 14:12:05 论坛: 行业头条 作者:官方客服小狸
现代人对美的付出越来越多,各种品牌的化妆品层出不穷。“美丽消费”的安全成为消费者的头等大事。现在距离化妆品监督管理新规(以下简称新规)实施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新规中的注册人备案制度最近也引起了热议,那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化妆品上市销售后是否会合格呢?答案是否定的。


住在北京丰台区的消费者吴女士最近在超市买了防晒霜。为了获得更好的防晒效果,吴女士特意选择了一款标有“SPF50,PA++++”的防晒产品。但之后吴女士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该防晒霜的注册SPF信息为“SPF30,PA++”,与产品标签不符。


北京京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娟在接受《消费者日报》采访时表示,化妆品只有在SFDA备案后才能上市,这意味着化妆品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企业可以在网上提交信息,填写产品配方和产品销售包装两个方面,等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产品才能上市销售。但是化妆品上市后不一定代表就合格。监管部门在审核备案时只会检查文件材料是否符合各类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和规范。只有市场抽检才会把化妆品拿到实验室检验,检查化妆品是否非法添加,菌落状况是否正常。所以其实很多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都是备案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妆品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化妆品行业的整体实力,尤其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中国化妆品企业多、小、散,R&D投资相对较低,品牌认可度低的问题依然突出;经常出现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安全问题。


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平台查询,国内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平台备案的化妆品约有230万件,而公布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只有156家。业内人士指出,在检验机构的管理中,“重新认定和任命,忽视事后监督”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化妆品登记备案检验结果的科学可靠保障失效。


为此,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条例》提到了“重新认定和任命,忽视事后监督”的问题。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消费者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落实了企业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注册人和申报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功效的主张负有责任,并要求注册人和申报人对化妆品和新原料进行安全评估。同时,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此外,还加强了化妆品上市后的质量和安全控制,要求注册人和申报人监测不良反应,及时评估和报告,及时召回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问题的化妆品,并实施化妆品和原料的安全再评估制度。


此外,《条例》完善了化妆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和执法程序,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了抽样检查、责任面谈、应急控制、举报奖励等监督措施。在监管和执法程序上,不仅细化了监管部门的执法流程,还规定了化妆品经营者的异议程序。在违法处罚方面,应细化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国香料协会表示,该条例规定的一系列措施将创造更健康、更好的生态环境,刺激化妆品企业以创新为导向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