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厚”自创立以来,打出了“有机护肤”和“零增长添加剂”两张王牌,但去年底,吴消费者以品牌为由将品牌告上法庭。涉嫌虚假宣传。 2月20日,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汉侯”、“汉侯有机护肤”、“零添加剂”等字样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其中一款产品“查瑞嫩白磨砂膏”的包装盒上标有不真实的产品标准,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消费者质疑产品真伪,起诉“韩国女王”
吴消费者诉称,2013年8月26日,他购买了十个“汉侯有机金盏花洁面水”和“汉侯有机茶芯美白洁面乳”,却发现“汉侯”有机认证已于2012年到期;其产品标有“天然无添加”字样,成分表却写着“丙二醇”、“聚乙二醇”等化学原料。另外,其中一款名为“茶芯美白磨砂膏”的产品更是无效.
吴认为“汉后”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将“汉后”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钱款并赔偿劳力损失、精神损害等50万元。同时,被告也是“汉厚”化妆品生产企业。
汉侯辩称“汉侯有机”只是一个商标
据悉,该案于去年底在花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辩称,公司已履行相关检查审查制度,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规定,吴可以凭收据和产品将商品退回大润发。
至于吴某50万元的高额索赔,据说吴某是一名专业打假者,多次购买争议产品,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追逐赔偿利益,与普通消费者有着本质区别该产品并未对其造成严重后果,故请求法院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表示,该公司并未声称汉侯是有机产品,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汉侯有机”和“ Care”是已申请注册的两个商标。 “汉侯”的目的就是为了这样做。只是强调一个护肤概念。
产品实施标准不造假
2月20日,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汉厚“茶芯美白去皮机”所标明的执行标准未立案,被告千叶汇公司,没有做出合理的判断,因此认定原告吴某被诈骗。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产品上的识别商标应当完整、清晰,特别是同一产品上存在多个商标时,应标注该商标或注册商标的标志,以免混淆消费者之间。本案涉案的九款产品在包装上均使用了“汉侯有机”、“汉侯有机TM”或“汉侯有机护肤”等字样,但汉侯并未明确将“汉侯有机护肤”作为商标,与其他包装盒上的文字,容易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误导消费者。
此外,诉讼涉及的“金盏花净化水”、“柠檬保鲜洗面奶”等五款产品均明显标明“无添加”、“生长有机零添加”等字样,而十名被告长生公司未对此作出解释,属虚假宣传。
基于上述认定事实,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在判决后三天内赔偿吴某购物款899元,但不支持吴某50万元的高额索赔。
■进展
“汉厚有机护肤”商标已过期
记者了解到,“汉侯”在庭审中表示,“汉侯”产品上标注的“汉侯有机”、“有机护理”等字样只是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并非真正的有机产品。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汉侯”申请的“汉侯有机护肤”商标已经过期,“汉侯有机护肤”处于待审状态。只公布了“汉厚有机”商标。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场内多家屈臣氏门店的汉侯护肤品专柜,发现所售产品的外包装上仅标有“汉侯”商标,“有机”、“零添加剂”缺失。 “茶芯美白磨砂膏”在售,但产品标准号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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