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小张在路边的一家美容院接受护肤服务。他前后花费了数万元。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多了几道伤痕。他曾多次与美容院协商赔偿。小张随后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但经调查,卫生监督部门以现场未发现违法事实为由作出回应。随后,小张来到我所寻求律师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在虎泽律师的努力下,小张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并获得了数倍的赔偿。
针对生活中常见的“美”问题,胡泽律师特意为各位爱美人士编制了这份“爱美攻略”。欢迎关注和转发!
什么是美?
相信大部分朋友看到这个标题都会有些疑惑:“有没有什么规定是定义美的?”
真的↓↓↓
《美容美发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美容,是指利用技术、仪器和设备,为消费者提供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非侵入性和非侵入性服务的经营行为。
《行业标准:美容院服务规范》(SB/-2013)
3.1 生活美容服务
是利用技术、设备,借助美容、美肤等手段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无创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皮肤抗衰老、美容修饰等服务的商业运营。护理、化妆和其他产品。
本案中小张选择的美容院注册为“美女”。表面上似乎没有文章,但仔细考虑后不难发现问题:
既然生活美是一种“无创”、“无创”的活动,所有的伤疤都出现了,还能算是生活美吗?
答案是否定的,小张得到的服务应该属于我们所说的“医美”。
医美与生活美的区别
那么,什么是医美?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学美容,是指采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创伤性或侵入性医疗技术,对人体外貌和人体各部位形状进行修复、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主要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
可见,医美和生活美的概念是有严格区分的。医学美容强调“创伤性”、“侵入性”、“修复性”和“再生性”,与生活美容服务的“无创”、“无创”、“可操作”要求明显不同。
此外,对于提供医美服务,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设立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美容医疗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立审批登记手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美项目的实施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者设有医美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立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设立医疗机构的批准函。
那是:
注册时注册为提供生活美容服务的“美容院”、“俱乐部”等,不得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那么,部分养生美容院的“拔罐采血”服务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早在2016年1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关于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 中医药保健机构不得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针灸、疤痕灸、泡沫灸、牵引、牵拉法、中药微创技术、中药灌洗等有创、有创或危险的技术方法。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针灸”、“拔罐采血”、“挤粉刺”等侵入皮肤造成皮肤外伤的治疗方法,属于医美服务范畴,应按《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医疗机构、科室执业医师依法登记注册的,应当在指定地点执行。
维权小贴士
看完以上内容,相信你已经具备了区分“医美”和“生活美”的基本能力。如果美容院遇到上述违规操作,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损害,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胡泽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委托律师处理。
1. 寻求行政救济
也有不少消费者遇到了和小张一样的情况,通常会寻求更直接的维权方式——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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