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本案系您与东方美容院之间的合同纠纷。无论东方美容院是否带您到其他地方进行维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您只需要求东方美容院承担责任即可;2、您在东方美容院做的外眼角手术属于医学美容范畴。因此,您与东方美容院之间的纠纷属于医疗纠纷;对于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对眼睛的伤害将对您的整个面部外观产生严重影响。为了这,您不仅可以要求东方美容院退还所有费用,如造成人身损害,还可以要求赔偿您的损失;5.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抚养人生活费、因伤残实际发生的费用。康复护理及继续治疗 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如何补偿视伤残情况而定;6、您与东方美容发生纠纷,您可向当地卫计委或工商局投诉,由卫计委或工商局协调办理;7、如协商不成,您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东方美容院,要求其退还全部维修费用及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后东方美容院东方美容院,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的认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二)医疗机构是否履行告知义务;(三)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四)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五)医疗过失对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六)身体伤残程度;(七)其他专业性问题。8. 鉴定结束后,法院将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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