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原则 2.财务工作管理。三、财务收支管理系统 现金支票管理系统 5、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6、财务盘点系统 1、总则 为加强美容院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经营中的作用美容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美容院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业务核算管理,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反映和分析,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2、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美容院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美容院的财务、成本、利润表现,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对广大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理及时成为美容院的好顾问。,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美容院财务,督促美容院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4、合理分配美容院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费和管理费。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检查财务工作,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如实反映情况。6、完成美容院交办的其他工作。2.财务工作管理。(一)截至12日止,会计年度报表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写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计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有关人员必须在会计凭证上签字。(4)财务人员对美容院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写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计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有关人员必须在会计凭证上签字。(4)财务人员对美容院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写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计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有关人员必须在会计凭证上签字。(4)财务人员对美容院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
财务人员不接受与事实不符的原始凭证;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将被退回,并要求更正和补充。(5)财务人员应会同主管进行财务盘点,确保记账记录与实物、资金相符。(6)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资金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要求查明原因,予以处理。财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上述事项。(7) 财务人员应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并根据账簿记录向主管报告。(八)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的,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当在主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生产性支出:在满足美容院提供美容院服务的正常需求和合理库存的前提下,产品采购人员按照《采购申请单》和付款计划进行经主管批准,购买产品,一般情况下,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2) 固定资产购置。员工无权自行购买相关产品。必要时,有关人员应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批后,产品采购方统一采购。差旅费支出:如因工作需经批准赴外地开会、学习、讲学,按美容院差旅费相关规定,在1天内报财务管理人员报销。出差回来一周后,主管签字。财产保险费、广告费、税金、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由财务管理人员办理。学习、讲学,按美容院差旅费有关规定美容院财务,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财务管理人员报销,主管签字。财产保险费、广告费、税金、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由财务管理人员办理。学习、讲学,按美容院差旅费有关规定,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财务管理人员报销,主管签字。财产保险费、广告费、税金、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由财务管理人员办理。
支付劳动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经职工上级主管同意的其他费用,应当按期支付。(二)财务人员缴纳个人资金,超出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方式缴纳;确需全额现金支付的,经店长同意后支付。(3)美容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养老保险、福利等工作用品必须以转帐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财务人员可以在美容院的现金限额内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到银行提取现金。财务人员填写《现金收款单》,注明用途和金额,经店长批准后提取现金。(六)财务人员如需办理本期业务现金划拨,金额较大的,应增派人员办理。(7) 每天营业结束时,除部分资金留作次日营业开始时必要的支付外,应将所有资金尽可能存入银行。(8)美容院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用单》,经财务人员审核;经主管批准并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退款期限后转入应收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9) 附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和美容院认可的有效报销或付款凭证,填写记账凭证,由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核实金额无误后,经主管批准后以现金支付。(10)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每月提供的工资信息编制,报主管审核签字。(十一)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均需审核由负责人和主管分别签字的《汇款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十二)财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台账,对现金支付情况逐一记录。账目要按月、按日结算,账目要一致。(13)支票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使用支票时,需要“支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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