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假冒中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药品安全 假药 虚假宣传 老年人权益
【要旨】
针对医疗保健机构打着“中药”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老年人购买假中药,侵害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问题,检察院依法查处取证。通过大数据检索和异地合作取证。 检方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查处,移交犯罪线索,推进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基本案例】
2021年7月,钱某某注册成立“钱氏保健中心”。 他通过挂锦旗、发名片,宣称自己是北京某医学院副院长、中医康复理疗师、气功师,能治疗骨质增生。 、风湿性关节炎等老年病,招揽老人进店调理,用“激活干细胞”、“再生组织细胞”等术语编造产品功能,骗老人购买“关节再生胶囊” (经鉴定,该药为假药)治疗,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督促履职情况】
2021年12月民治美容院,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盐县法院)接到群众举报钱某某销售假冒中药假药案。 海盐县人民法院迅速成立办案组,从医师资质、药品质量、公益损害等方面开展调查取证:一是综合利用全国医师执业注册数据库、官网等信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通过大数据检索和关键词比对,认定钱某某不具有医师资格,“关节再生胶囊”标注虚假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并被多家法院刑事判决认定为假药; 一是与上述案件审理地的鉴定机构开展远程合作,跨地区获取药品鉴定报告,经核查比对确认两者为同一产品; 经查明,钱氏保健中心假冒“中药”名义向老人销售假中药,消费者反映服用后无疗效。
海盐县人民法院查明,钱某某利用保健院打着“中药”的旗号向老人销售假中药。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12月27日,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民国》等相关规定,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监督管理的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检察建议书,建议钱某查处销售假药违法行为,开展辖区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接到检察建议后,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对钱氏康养中心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查扣查获“关节再生胶囊”3000余粒。当场,当场将钱某某抓获。 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钱某某已因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消除医疗保健领域的药品安全隐患,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对全市9个乡镇的40余家保健院、美容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县查处3家违规发布中药功效广告的店铺和场所民治美容院,完善购销台账登记12份,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药1人并移送海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有效规范了全县保健药品市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典型含义】
在“中医热”的推动下,不少机构或个人设立养生馆,以中医养生名义开展非法诊疗活动,销售假冒伪劣中药,侵害群众权益。以及对生活和健康的兴趣。 检察机关聚焦中医养生领域乱象,坚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借助大数据技术丰富公益诉讼侦查手段,夯实证据基础便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通过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全县范围内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执法活动,整治卫生领域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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