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但有时候美丽是无法长久保存的,比如容貌,所以一些女性来到美国就是为了保持青春靓丽的容颜。 来到美容店,只想保持自己美丽的一面。
而家住北京的张某是一位富家女,经常去美容院做美容保健项目,没想到在享受服务的同时,有人对自己产生非分之想,从而引发了这样的案件。 她去美容院做服务,意外怀孕后,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让她出丑了。
2010年,家住北京的张某突然觉得自己最近身体不太舒服,就去医院检查。 在简单了解了她的情况后,医生建议她去妇产科做超声检查。 听了医生的建议,小张立刻意识到,自己最近身体的不适可能不是病,而是怀孕了,但这样的结果却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医生的建议击碎了她的侥幸想法,而检查的结果也让她无法面对,因为此时她被确认怀孕了。 拿到检查报告后,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的张某拿着检查报告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非法侵犯并怀孕,但报案时并没有知道嫌疑人是谁。
多年前,张某嫁给了大学时认识的男友。 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孩子。 一家人幸福美满,夫妻感情也很稳定。 同时,两家人在京城的家境都不错。 婚后,夫妻俩没有找工作而是一起创业。 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很好,让他们一家人在当地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
生活和事业稳定后,张某将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丈夫,自己回归生活,在家专心照顾孩子,请了保姆处理家务,平时帮忙打理的孩子们。 这让她的压力小了很多。 于是,忙碌的生活不再忙碌后,为了保持身材和容貌,在一些富婆姐姐的带领下,她在当地的健身房、按摩院、美容院等消费场所办理了VIP会员卡,而且充值金额有很多。
丈夫接手公司运营后,忙于打理业务,三天两头出差,有时还要出国洽谈业务。 事发前两个月,丈夫为了谈生意买了一张去欧洲的机票。 这期间,两人只能通过手机保持联系。 孩子不是丈夫的,也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警方最初接触此案时,也曾怀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还是她个人的私事。 富婆去美容院做服务,怀孕后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为了查明真相,她出丑了。 . 为了配合警方办案美容院肾保健,张某坚称自己没有做任何得罪家人的事情。 经过调查,民警最终确定这确实是一起案件,嫌疑人是一家美容店的服务员陈某。
陈某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 初中毕业后,他来到城里打工。 在工作的过程中,他掌握了一些美容和按摩技术。 来北京后,他应聘了一家美容店的技师。 工作。 2010年,张某在朋友介绍下,到陈某工作的美容店做美容保健服务。
第一次的体验让小张对这家店印象很好,所以在完成服务后,她在这家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并在卡里充值了几万元的会员费。 张某成为这家美容店的会员后,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技师为自己服务,而在选择的时候,她选择了年轻帅气的陈某。
之后,小张来到这家美容店做各种美容保健服务,渐渐地,她一边享受着服务,一边和小陈聊天。 在聊天的过程中,两人初步建立了信任,而陈某的口才也让张某在享受医疗保健服务时感到非常开心,临走前会奖励他小费,也算是对他服务的认可。
不过,陈某得到她的密报后,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意无意地提出了希望对方以后在为张某服务时支持自己的想法,希望能让自己过得轻松自在繁荣的生活。 但张拒绝了他的所有暗示。 毕竟她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很好了,她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她的家庭和生活。
眼看计划失败,不甘心的陈某打算对张某进行报复,但又担心事情被曝光,所以在实施计划前,他从经常浏览的境外非法网站购买了一些毒品。 拿到药瓶后,陈某下次招待张某时,偷偷将药瓶倒入客人的饮料中。
张某喝完那瓶酒后,意识逐渐昏迷,陈某见状,随即对昏迷的张某实施了违法侵害。 张某醒来后发现身体有些酸痛,便找借口糊弄张某,但俗话说“人不如天意”,他的行为终于败露。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某为报复被害人,有计划地准备作案工具,实施作案计划,犯罪意图明显,主观恶意较深。 作案时使用毒品致使被害人失去知觉、无法自保,陈某利用被害人无法反抗,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女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其行为构成本罪.
俗语中有这样一句话,说的是“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想着享受物质生活的富足,让陈某走上了不归路,并为他的荒谬想法付出了代价应有的价格。
(《案例:富婆去美容院做服务,怀孕后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出丑》,图片来自网络美容院肾保健,仅供叙述。案例来源于新闻报道及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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