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依法打击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例
2018年7月,原告李某在被告天津市某美容中心进行储值申请消费卡。 美容中心为李某提供了美容养生服务,包括足腿调理、背部调理、全身经络降湿除湿调理等服务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李某共支付服务费26万余元。 天津某美容院宣传称,其使用的按摩产品和精油均来自北京同仁堂。 数次消费后,李某发现美容中心使用的产品并非北京同仁堂产品。 被告在优优平台和大众点评向消费者宣传使用北京同仁堂产品。 李某认为天津某美容中心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遂诉至法院,要求天津某美容中心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按已支付费用的1.5倍赔偿。
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美容院给顾客发的关心短信,李某提交的App网页视频、评论网站的顾客评论、天津市某美容中心提交的非同仁堂公司授权书等证据可以证明,美容中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认为其使用的产品为同仁堂产品,欺骗消费者消费,构成欺诈。 李某有权要求退还相应金额和赔偿金。 考虑到该美容中心确实为李某提供了一定量的服务,该美容中心被判返还8万余元服务费美容院给顾客发的关心短信,并按返还费用的1.5倍进行赔偿。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打击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典型案例。 生活中购买商品或服务是一种消费行为,购买者享有消费者的各种权益。 商家应当诚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一般来说,商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情况较为普遍。 但这类服务中的虚假广告,消费者更难识别,应依法严厉打击,以示表率。 . 该案中,该美容中心为消费者使用未经同仁堂授权的美容产品,却在宣传网页上突出显示“北京同仁堂”按摩精华液字样。 存在虚假宣传,引起消费者误解。 惩罚性赔偿责任。 本案的审理表明,司法机关坚决否定了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美容行业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提出了强烈警示。 影响。 同时,该案例也给消费者一个强烈的提醒。 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消费,谨慎对待充值量大的预付费业务。 一定要签订合同,保存好凭证,积极维护市场环境的廉洁。 做出了贡献。
- 上一篇 >:女子做祛斑医美半年没好切记医美是小事就不签合同
- 下一篇 >:拒绝卵巢衰老7个生活小技巧帮助女性衰老较常人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