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医学美容也越来越受到爱美人士的青睐。 成都作为“美丽之都”,医学美容更是火爆。 一方面,医学美容帮助人们实现了留住青春美丽的愿望。 另一方面,医美行业也充斥着虚假宣传、过度包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遭遇医美诈骗,该如何维权? 王丽丽医师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
案例概要
2019年11月30日,王丽丽在陪闺蜜做美容手术(以下简称佳人公司)时,也觉得自己的脸松垮垮的,轮廓也不好。 她马上花6万元做了“W提升、V脸、下巴精雕”等美容项目,不仅没有达到手术前承诺的效果,还导致王丽丽的脸凹凸不平。王丽丽找到佳人公司讨论一个解释。
没想到,佳人公司告诉王丽丽,她还要再花17万元进行“胶原蛋白再生、皮肤光焊”等手术,既能弥补之前手术的不足,又能刺激自身胶原蛋白的生长达到光滑的皮肤和苗条的脸。 王丽丽听后感动不已,又付了12万元(欠了5万元)才完成手术。 然而,手术后的王丽丽却出现了面部肿胀、嘴唇紧闭等不适,数月之久都无法恢复。 王丽丽因此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甚至抑郁症的症状。
王丽丽一方面承受着手术失败带来的身心压力,另一方面又面临嘉人公司逃避责任的无奈。 在数次谈判未果后,王丽丽决定委托四川临奥律师事务所处理自己与佳人公司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在医疗纠纷领域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吴智律师代理了本案。
吴律师调取了两份病历,显示王丽丽的第一次手术是“中下脸埋线手术、玻尿酸隆下颌、咬肌A型肉毒毒素注射”,第二次手术是“下颌脂肪抽吸、额叶、双侧”颞侧、双侧颧骨、双侧泪沟、下颌玻尿酸填充”是最常见的玻尿酸注射和普通吸脂。
理赔
1、解除双方于2020年10月28日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退还医疗费17万元;
二、责令佳人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1万元。
法院审理
吴志律师辩称:
佳人公司在项目确认单上明确标明服务项目为“胶原蛋白再生”和“皮质光焊”,但实际执行的是普通的玻尿酸注射和吸脂,具有欺诈性。 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重惩罚性赔偿条款予以赔偿。
被告佳人公司答辩状:
王丽丽是一名医生。 签署的术前告知及知情同意书及知情同意书上列明手术名称、内容、方法及所用材料。 项目确认单与手术病历记载的手术名称不符,不能认定为舞弊。
吴志律师辩称:
结合2019年11月30日的项目确认单和手术记录可以清楚的看出,第一个项目确认单的名称是玻尿酸注射液,手术记录中使用的产品是保湿*面,以及第二个手术项目确认单是“胶原蛋白再生手术”,手术记录上记载产品还在保湿,没有任何促进胶原蛋白再生的产品记录。 王丽丽虽然是医生,但不是整容医生,不能推定她知道美容领域专业手术的作用或效果,也不能推定她知道产品名称。 涉案知情同意书并未具体说明手术的作用机制或具体功效及使用的产品,因此无法达到通常理解的“胶原蛋白再生与胶原蛋白再生无相关性”的论证目的。
判决书
法院认为,佳人公司“明知其将提供的美容服务内容与项目确认单确认的服务项目不符,依据项目确认单与王丽丽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 ” 判决如下:
1、解除佳人公司与王丽丽于2020年10月28日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
二、佳人公司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丽丽36万元。
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美容院骗局怎么处理,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已应验。
办案经验
吴智律师:“嘉人公司编造‘胶原蛋白再生皮质光焊’项目,实际实施注射玻尿酸和普通抽脂,构成欺诈。而且,王丽丽的医美服务目的不是为了治疗疾病,而是为了满足个人追求美的生活需要而接受美容服务,具有浓厚的消费色彩美容院骗局怎么处理,也符合消费者的特点;佳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医疗机构,与社保、公益不同,被告作为以性为目的的公立医疗机构,其经营目的是通过医疗美容服务获取利润,符合经营者的特点,因此,《刑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还王丽丽的医疗服务费,并3倍赔偿。”
法院认为,王丽丽为履行涉案医疗服务合同实际支付了12万元。 对于王丽丽因佳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遭受个人损失的案件,考虑到佳人公司提供的服务无法折价补偿,无法认定。 法院以王丽丽缴纳的费用作为弥补王丽丽损失的依据。 最终,吴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了36万元的赔偿金。
案件律师
吴志
四川临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
同行评价:吴律师拥有临床医师和法律执业医师两项资格。 对人身伤害和医疗事故案件有深入研究,在医疗事故过错认定和责任归责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迄今为止,他已协助处理了数百起案件。 凭借强大的判断力、逻辑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吴律师致力于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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