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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家医疗美容机构不遵守法律法规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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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检查了1150多家美容院,处罚了116家,这意味着至少有10%的美容院存在问题。为加强对医美市场的监管,我省将筹建市级医美质量控制中心。

    昨日,辽宁省卫计委表示,目前部分医美机构不遵守法律法规,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资质从事临床工作等问题。主治医师违规发布广告、执业与挂号不符等问题。

    省卫计委派出督导对大连、鞍山等6个市辖区进行暗访,沉阳对重点单位近一年病例进行逐一筛查,回访患者586人次,分析医务人员执业情况,并追查到非法行医的线索。. 省卫生监督局对违法医疗广告进行筛查,作为查处线索。

    目前,除对医美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外,共检查生活美容场所1150多家,处罚116家。

    案例一:范围外诊治

    罚款3000元吊销许可证

    沉阳市和平区一家医美诊所的多名患者病历包括乙肝、丙肝、心电图五项检查结果。经调查,该诊所超出经营范围经营。被罚款3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案例二: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医学美容

    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8日,沉阳市和平区一家医美诊所无注册美容主治医师。根据2013年全年和2014年1月的病历统计,医院使用了3名医生。由未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医师独立实施医学美容手术101例。情节严重,行政处罚为罚款5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案例三:聘请无证外籍医生行医

    116家医疗美容机构不遵守法律法规被罚3000元

    大连某美容院聘请的韩国医生李某某的《外科医生短期执业证》的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7日,2013年12月15日至16日,李某某未取得《外籍医师短期执业证》。允许。在证明的情况下,对曲等4名患者进行了整容手术。法院分别给予行政处罚2900元,对李某某给予行政处罚4000元。

    案例四: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美容

    2013年11月27日,朝阳市一家美容院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患者实施隆鼻手术。

    卫生人员责令美容院立即停止一切医疗美容活动。该美容院被处以5000元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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