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English
  • 注册
  • 行业头条 行业头条 关注:3182 内容:2056

    广东省6家非法企业上黑榜纤丽牌祛斑回春素

  • 查看作者
  • 打赏作者
  •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第一期《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其中有6家企业,另有6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之所以上榜,是为了标明生产厂家和卫生许可证号。未经许可。令人不解的是,在这6家违法企业中,有4家是“黑名单”的老客户,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还能“撑下去”多年。这是为什么呢?

    6家违法企业上榜,4家已“定罪”

    记者发现,在被认定生产非法祛斑产品的6家企业中,其中4家早已“定罪”。

    2007年11月,一种名为“Roodi祛斑王”的化妆品被广东省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明未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中汞含量严重超标。 .

    中国(深圳)生产的“快速美白祛斑王”于2014年10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黑名单。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调查,在化妆品生产中在深圳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没有中国(深圳),公司涉嫌假冒深圳企业无证生产。在深圳征信网上,经商事登记主体查询,未查到该公司的登记信息。

    更何况,一个个被发现违法,却一次次“复活”。 2006年7月,深圳先丽化妆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其生产的系列化妆品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属于违法产品。美白洁面膏和“仙丽牌祛斑嫩肤”被列入假冒伪劣化妆品名单。

    另外,2011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汞含量超标。

    “灰烬再起”的原因有很多,业内人士质疑执法不严

    每当某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法企业进行曝光时,相关通知的结尾都是这样一段文字:“某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举报”或“发现上述产品的,依法采取控制措施;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器官。”

    记者发现,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停产。 ,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5倍的罚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处3至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将被征收。”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相关规定,中国(深圳)应该分别在2007年、2006年和2014年停产。那么,为什么这些违法企业及其产品在“依法严厉查处”一年或几年后仍然“违法”并正常销售?

    对此,谢成富总经理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食药监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企业证件不齐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理论上会将该化妆品企业封存。按照监管规定。工厂、停产、罚款和召回相关产品等强制性措施,“但在实践中可能不会严格执行。”

    说到这里,他有些无奈。 “这些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证件不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录上也没有相应的注册,也不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作为正规化妆品生产企业,我们当然希望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对这些非法厂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谢成富也表示,“但有时候,实际情况并不那么理想。部分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与监管人员熟识,个别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视而不见。”

    谢承富也分析,打黑有时涉及多方利益。例如,一些设在村里的化妆品厂为村里的收入做出了贡献。那么,即使生产工厂在执法过程中被断水断电,之后村里政府也会努力恢复工厂生产。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使当时工厂已经关闭停产,如果没有执法部门的后续监管,违法工厂很快就会重启。

    有业内人士分析了这个问题,认为在对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中,只有地方药监局单独行动,没有第三方执法机构的联合运作,所以是执法结果难以保证。对此,记者想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查禁部门核实,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关注微信小程序

    行业头条
  • 今日 0
  • 内容 2056
  • 关注 3182
  • 帖子间隔 侧栏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