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6月10日消息,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六月至十二月的美容服务。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合法条件,不得开展医美服务,不得非法购买、使用医美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者变相广告。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和超出经营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设备;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和服务信息;项目; 严禁哄抬物价,不按规定的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八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法医美服务专项整治,历时半年。涉及的执法机构数量和力度之大,被业界解读为“史上最强医美执法”。
八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医美
昨天,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12月将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参与违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机构包括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合法条件,不得开展医美服务,不得非法购买、使用医美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者变相广告。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和超出经营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设备;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和服务信息;项目; 严禁哄抬物价,不按规定的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的法律执业意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美活动。严格规范与医美服务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依法规范医美服务信息和医美广告,严厉打击虚假医美广告、信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处案件为抓手,查处一批违法机构,惩治一批不法分子。健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作任务
以及医生向非医疗机构提供医美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违法利用酒店、会所、住宅等开展医美服务的行为。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消毒设备;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和服务信息;严禁违规拆散手术物品;.
依法生产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进货检验制度,按照适应症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使用有毒药品和麻醉药品。
和健康科普。虚假信息。
职责分工
加强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综合监管,规范医美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网信部。依法处置有关部门认定的与互联网医美有关的不良信息,查处违法网站。
(三)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医美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活动。
(四)海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不具备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合法资格的,应当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美行业价格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强医美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美广告的行为。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货查验、机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药品查验力度和医疗器械,严禁相关违禁物品流入配送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查处。
日程
(一)集中行动阶段(2021年6月-11月)。各地区根据本方案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国家卫健委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检查“回头看”。
(二)总结整顿阶段(2021年12月)。各地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在12月20日前总结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含专项整改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美消费者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卫健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制度,定期召开联络会,通报信息、汇报进展、调研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组织实施,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紧密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司法要从严,对涉嫌犯罪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正面舆论。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资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内医美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危害及后果,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意识。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美服务。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相关投诉举报,对核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声誉,促进医美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