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遭“诱导上车”索赔人民币1元作为赔偿……
“我被‘诱导上车’,结果发现‘上车很容易,下车’只是一个小请求,到期后删除所有店铺信息,但需要付出一片天-向美团收取高额服务费,被迫成为‘系统陷阱商家’……因此,我们向被告索要1元赔偿……”
这是针对生活服务平台“大佬”美团的全国性投诉。由于认为自己遭受了“霸王条款”,秀鱼将美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元。
针对此次美团,商家的信息采集与平台是否有业务合作无关。针对秀鱼的反馈,他们也将积极沟通,进一步完善平台商户信息收集规则,与商户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准确的消费者信息以供参考。
据悉,秀玉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委屈】
商家想移除自己的店铺被拒绝
修改、维护或美化店铺信息需要续费
提起秀鱼,消费者并不陌生。据秀鱼官网介绍:秀鱼()成立于2005年4月,现已发展成为集家庭健康管理、智能瘦身、医美等为一体的全国性连锁机构,拥有830家门店,40多家遍布全国。国家。是一个拥有10000多名员工的大中型城市,是全国规模较大的美容健康服务连锁企业。
修宇法定代表人李晓宁
谈起与美团的“大恩怨”,秀鱼法定代表人李晓宁介绍,2012年前后,大众点评(2015年,大众点评与美团合并,以下简称“美团”)为门店提供公共服务免费我们以评论服务为由与秀鱼取得了联系。 2012年,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秀鱼旗下所有门店均进入美团“商户通”。
“之前一直免费入驻,2016年开始收费。”李晓宁说,当时秀鱼和美团在谈套餐价格。直到2017年,“商联通”每家店每年收取3000元的管理费。此后,管理费一路上涨,从2019年的5000元/年每家店涨到2020年的8000元/年。由于费用上涨,出于成本考虑,秀鱼从2019年入驻“招商通”。一开始的所有门店,到2019年续约41家,再到2020年续约30家,“全国每个城市只有一家。(缴纳管理费)”。
红星新闻记者从秀鱼提供的转账凭证中看到,2017年至2020年,仅秀鱼总公司就向美团旗下瀚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转账共计109万元。 . (注:2016年之前不包含在套餐价格中)
“但没想到上车容易,下车难!”李晓宁表示,修宇可以自行管理缴费的店铺,但对于未续费的店铺,无法登录店铺账号、修改店铺信息、处理投诉。 , “甚至无法回复消费者”。
李小宁说,美妆行业是体验式营销,而以团购起家的美团,对公司的引导能力一直很弱,所以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保留所有店铺为好。来自平台的信息。把它拿下来。”但此时,他们与美团沟通后才得知,如果秀鱼想要修改、维护或美化店铺信息,需要为店铺开通“商户链接”,续费8000元/店铺/年。这让她完全无法理解。
【原因】
合同约定业务信息归平台所有
不能下架,问题是《霸王条约》
“而且我们知道,仅仅支付管理费(商店)不会提高分数。”李晓宁表示,大部分消费者可能会认为一家店的评分只与消费者的好评数量有关,但实际上,消费对该店的评价不到该店评分的1/3,而2/3的权重关系到店铺是否交管理费、交易量多少、投入多少广告费、是否交钱参加美团的促销活动等。因此,他们进行了内部计算。如果全国800多家门店每年交8000元的管理费,加上参加美团各种活动的费用,秀鱼每年要给美团支付近2000万元。
受疫情影响,各企业经营压力也较大。 2000万,对于修宇来说,已经不少了。因此,经过再三权衡,决定今年合同到期后,将所有门店撤出美国。组队。
不过,美团方面当时明确回应“不能删除”。如果要下架,需要工商部门出具相关取消文件,并表示双方签订的《商户结算服务合同》中有相关规定。
美团提供的商户结算服务合同
此时,李小宁发现,美团提供的合同约定商家在使用平台过程中提供、上传、形成的信息(包括经营条件、优惠信息、优惠核销信息、图片等) 、评价、文字等)均归美团所有,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商家理解并同意美团将保留商家的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
李小宁认为,在平台上市和退市是商家的自由。美团不是国家机构,无权允许商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注销文件。同时,她表示,这份合同有两万多字,是美团提供的格式合同。 “我们改不了,更别说溢价了,这就是霸王条约。”而合同签订时,美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给秀鱼一分钱。请注意任何提示。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解释义务,致使对方不注意或不理解其主要条款的利益,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李晓宁表示,因为这件事,秀玉曾多次与美团沟通,甚至两次发律师函,但美团至今没有删除店铺信息。
“被‘免费入场’诱导上车,发现上车容易,下车难……”李晓宁说,5月19日,他们别无选择而是去问问美团所在的上海市杨浦区的人。法院提出起诉书,要求在双方合同到期后,美团删除发布在服务平台上的秀鱼店铺信息;同时,考虑到秀鱼与美团删除店铺信息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秀鱼域也向美团索赔1元。
“我要1块钱讨公道。”她认为,目前应该有很多公司和秀鱼一样陷入困境,“我们不是太小,我们买不起,小一点的商家没有话语权。”
美团回应:店铺基本信息可通过报错修改
店铺星级没有人工干预,与业务合作无关
那么,为什么商家不能自行修改和删除自己的店铺信息呢?美团的做法是否涉嫌胁迫?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也向美团求证。
据美团介绍,针对秀玉“下架”等问题,他们立即进行了核实。经查,2021年1月,“商户链接”到期后,秀鱼的部分店铺合作产品提出修改店铺封面图,因为自定义店铺封面图功能属于提供的网店美化服务功能通过“商家链接”。因此,“商家链接”到期后,店铺无法独立设置封面图。之后,平台还协助商家完成了需要下架的过期品牌形象的下架。
对于秀鱼提出从平台上彻底删除所有店铺信息的提议,美团表示,由于秀鱼的线下运营确实存在,线上商户地址和实体状态也是公开信息,而美团作为提供信息的开放平台给消费者。商户的页面信息可以由用户上传,也可以由商户添加,以便纳入平台。店铺消费参考。”如果商家的线下店铺不存在(即店铺已关闭),相应的基本信息将在线同步删除,商家可申请将营业状态更改为“关闭店铺” .
对此,秀鱼表示,美团表示,因秀鱼代言人已过期,已协助商家下架过期品牌形象,因怕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问题而修改。修改了错误的店铺地址和电话号码,但是没有一个被修改过。”对此,美团表示,对于地址、电话等信息,商家可以通过右上角的错误输入进行修改。大众点评APP商店页面或致电客服报告错误信息,平台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处理。
针对店铺星级问题,美团表示,店铺星级没有人工干预,与任何业务合作无关。他们对商家的星级评分由系统自动评估。 、评论数等因素会影响商家的整体星级。”
同时,美团对虚假评论和黑色产业链一直采取严厉和零容忍的态度。如果有组织或个人表示可以“为好评/升级星级付费”,商家可以直接向美团举报。给予反馈,他们将根据相关线索与警方联合打击。
秀鱼方面不赞成美团的回应。李晓宁表示,如果美团表示门店的星级是系统自动确定的,无论是否支付管理费、交易量、广告费等,她希望美团能够真正公开门店的星级机制。 同时,秀鱼也将维权到底。p>
律师声明:不履行合理通知提醒义务不产生法律效力
那么,商家与美团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商家想被平台下架,美团有权制止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员。
四川英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陈峰峰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签订合同的,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纹。 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有效,是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此外,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准备好重复使用且未经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并按要求作出解释。对方的。相反,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陈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如果将“美团平台有权不删除或删除商家店铺信息”认定为格式条款,美团并未履行合理告知和提请秀鱼注意的义务。 ,本条款内容对秀鱼不具有法律效力,美团平台无权拒绝秀鱼下架店铺或删除商家店铺信息的要求。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也表示,秀鱼与美团签订的合同是美团提供的标准合同,该合同对秀鱼所附相关信息有排他性限制,有利于美团同意:秀宇公司不得删除或删除信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网络安全法》第九条“网络经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规定,限制秀宇公司权利的条款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曾临刚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限制和排除修宇公司主要权利的内容无效,相应信息属于修宇公司或来源于修宇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有对修宇公司影响很大。强依赖,所以秀鱼有权控制和删除自己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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