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2月起,深圳布吉地区一家美容店以“免费护理”为诱饵,诱骗爱美行人入店。行人试用完完美美容产品后,陈某等人顿时脸色一变,谎称自己在尝试昂贵的美容产品,并要求行人支付高额费用或办理消费卡。事实上,陈等人使用的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行人不同意付款,陈某等人将继续威胁并堵住店门,不让他们离开。如果行人不给钱,店员还会强行搜查他的尸体,拿走他的银行卡,要密码,然后拿走卡上的钱。经公安机关核实,在陈某工作的美容院中,有4起类似的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9万余元。
2010年12月4日14时许,岳某和同事丁某、李某正在购物,路过布吉街的一段路段,在路边遇到发传单的王某等人。王某声称美容院可以为顾客提供免费治疗,岳某三人来到美容院。美容院员工范、郭、陈分别接待了岳等人。范给岳洗完脸,做好口罩后,告诉岳,自己花了4000多块钱。店里的收银员唐担任经理,建议小岳办一张5500元的年卡。后来,范给岳摘下口罩洗脸后,告诉岳,自己花了2800元。于是,唐、范、陈等人要求岳付8000元,否则不让三人离开,并威胁要带他们去其他地方解决问题。岳某只好向丁某借钱。丁某拿出银行卡后,范某等人让丁某记下银行卡密码,到楼下的银行ATM取款,一共向岳某收取了8250元现金。
2010年12月5日10点左右,许和于还在布吉街某路段遇到了正在发传单的王某。王说,他们的美容院可以为顾客提供免费的美容服务,并带他们去了美容院。在美容院,郭员工给徐某戴上口罩后,告诉徐某使用了一套面部护理和排毒产品,售价5000多元,并建议徐某申请一张年度美容卡。许被拒绝了。这时,郭给唐打电话,唐、陈等人威胁徐不给钱就不能离开,并让徐拿出包里的东西,拿走2800元和银行卡,让徐力揭发银行卡密码。随后,美容院的员工到外面的银行柜员机前,将许某卡中的部分现金取出。徐还向余借了200元,在唐等人离开前收了5000元。
遇难者不仅是上述人,还有刘某、郑某、蔡某、李某,他们都有过类似的遭遇。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迅速将范、唐、陈等人逮捕。 2011年8月,范某、唐某等人以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生病的陈某最近被判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