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郑州一家美容店工作的杨女士心情很郁闷。前天她在店里值班时,捡到了一只顾客留在店里的手表,但当晚被小偷偷走了。昨天店主打电话给她,要求她全额支付给顾客。这块价值1.8万多元的手表超过了她的年薪,她买不起。
丢失手表的是魏女士。她前天去纬三路一家美容店时,不小心把手表忘在店里了。店员发现并与她沟通。
因为没时间,魏老师打算第二天早上放学的时候顺便过来接孩子。 “我到的时候店门是开着的,但是店里一个人都没有。”这让魏女士觉得不可思议。她走进店里,给服务员打电话,但没人接。魏女士打电话给店员:“我来店里取表,没人,你不怕被偷吗?”
早上8点左右,店员宋女士匆匆赶来,发现店里确实被偷了。
门锁不见了,收银机的抽屉已经打开,昨天的营业收入和抽屉纸箱里的顾客手表都不见了,只剩下商店收据和50美分硬币。
女士。宋先生急忙挂断了老板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为魏女士服务的业务员杨女士会赔偿魏女士的损失。
“这真是晴天霹雳。”杨女士说,以她一个月1000元的工资,她买不起。
昨天下午,愤怒的魏女士在购买手表时出示了发票。手表的价格是1.8万元。
最后,无奈的杨女士报了警,希望警方尽快破案。昨天想了一天,杨女士说,如果实在没办法,可以自己买单。你不能因此丢掉工作,对吧?但她仍然想弄清楚她是否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张明律师网的张律师。他认为店员下班后物品丢失在店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魏女士的手表在店里丢了,店家有一定的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想采访店主,被店主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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