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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美容院,喝了杯茶,睡着了。等我醒来,却被告知已经给了我10万元的美容费。”夏小姐想不通。法庭。美容院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有夏小姐写的借条。
夏小姐是否认了,还是美容院算出来的? 10万元的天价是怎么来的?昨日,该服务合同纠纷二审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莫名其妙花了10万元
平时喜欢运动的夏小姐,在一次游泳运动中认识了她的朋友小兰。去年5月19日,在小兰的建议下,两人去徐汇区一家小美容店做美容。夏小姐回忆说,那家店很小,连名字都没有。聊天中,店家向夏小姐推荐了美容相关知识,同时建议夏小姐“做美容”。夏小姐不记得当时是否同意接受对方的美容服务,只记得自己喝了小兰递过来的一杯茶后,那个人陷入了昏迷。
大约3个小时后,夏小姐醒来时,美容院递给她一张10万元的账单。美容店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几个小时,她享受了开云眉、自然睫毛线、璇玑唇胶、瑞兰3号隆鼻等美容服务,总价10万元。她突然拿出10万元结账。这对夏小姐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不能不付钱就离开。夏小姐给老公打电话求救,老公出差,一时间回不来。能够安全离开,夏小姐最后给掌柜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
店家认为对方“吃王者饭”
事发第二天,店主拿着借条向夏小姐索要相关费用。而夏小姐强调,她并非自愿接受对方的美容服务,也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经过多次磋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后来因为怀疑对方是“黑店”,夏小姐选择报警。事后,店主认为夏小姐是在吃“霸王餐”,欠的钱不还,于是带她上法庭,要求夏小姐支付10万元的相关美容费用。
店主在起诉书中称,夏女士来店里做美容并非偶然,双方早在几天前就已达成口头协议。当天完成相关服务项目后,按照约定,夏小姐可以用现金或信用卡支付,但当天夏小姐拒绝支付,原因有很多,比如她做的项目不值那么多钱,她身上没有钱,第二天让丈夫寄钱。 ,然后双方通过借款协商确定服务费,于是让对方写了借条,从而确认夏小姐欠了10万元美容服务费,并承诺尽快支付。由于夏小姐一直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她起诉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无法联系到关键人物小兰
昨天,该案二审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夏女士本人没有出庭,只是委托律师出庭。夏小姐在诉状中强调,她并未实际享受相关美容服务,不应支付相关费用。借条是出于恐惧和胁迫而写的,不计其数。而且他从未签订过相关的服务合同,认为该店是没有相关专业资格的“黑店”。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能够提供的证据非常有限。除了借条,店主还提供了一张夏小姐当天拍的照片。最终,双方争执的焦点围绕在夏小姐在事发时是否清醒,是否接受过相关服务。
该店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的书面合同,但已经达成口头协议,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进行操作。从照片中也可以看出夏小姐处于清醒状态,所以对方声称她喝了一杯水等她醒来做美容节目的说法并不属实。这种行为是敲诈勒索或欺诈。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及时化验尿样,确定证据。关于美容店的资质,掌柜解释说,为夏小姐提供服务的员工,都有相关行业的资质。
对此,夏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所谓的口头协议只是店主做出的,并没有证据证明。虽然被告在拍摄照片时就知道照片,但并不涉及当时的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还注意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还有一个第三方关键人物——肖岚。但当被问及是否有人可以联系小兰出庭作证时,双方均表示无法联系到小兰。夏小姐需要支付最后10万元的费用吗?法院将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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