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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起制度来了,毫无头绪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值得一看!

    当今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一经制定和颁布,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其行动的标准和依据。对系统一无所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职工享有领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单位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义务,保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等,有权决定生产经营、劳动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制定规章制度。并依法依规。

    第二章 员工就业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 用工应当遵循男女、民族平等的原则。特殊工种、岗位对性别、民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聘用员工实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择优任用的原则。实行先内选后外聘的原则,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不得录用。

    第七条 单位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职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专业技能。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单位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由职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本单位不同意续签的除外。

    第十一条 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双方可以约定变更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劳动教养;

    (五)单位依法制定的处罚制度规定开除的;

    (六)女职工处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妊娠、分娩、哺乳期;

    (七)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非因工生病或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经劳动考核委员会确认);

    (二)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非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劳动者给本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处理的,不依照前两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在职工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妊娠、分娩、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期、妊娠、哺乳期。分娩和直到母乳喂养期结束。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单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第十八条 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调整)

    第十九条 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2

    新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这些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根据劳动部1997年11月印发的《劳动部关于实施新设立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工作时间和休假、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规定。雇主制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奖惩相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你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涉及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奖惩相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你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涉及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奖惩相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你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涉及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奖惩相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你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涉及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体现权利义务的统一、奖惩相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你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涉及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重大事项的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的关键是要保证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民主、科学。大多数规章制度都与员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防止用人单位的专横,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因规章制定程序产生的争议。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个特点,也是世界企业管理的一种趋势。员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什么事项、以何种形式和方式参与,我国相关法律都有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其他形式。”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由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平等协商制定。“这一规定引起了很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项决定”。当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决定重大事项时问题 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够了,规定由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长期拖延,雇主的管理就会闲置。该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不能在实践中经营。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涉及劳动者的参与。从国外情况看,很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同决定”。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最后,综合各方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规章制度或者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本法的规定是所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强调是平等协商确定的,不影响国有企业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本法的规定是所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强调是平等协商确定的,不影响国有企业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本法的规定是所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强调是平等协商确定的,不影响国有企业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2、平等协商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及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员工培训等重大事项。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工会或工人代表。因此,这一程序分为两步:第一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后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与工会或工人代表进行平等谈判。一般而言,企业成立工会的,应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如果没有成立工会,应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权”。

    3. 对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又要合理,符合社会公德。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违法,但

    不合理,不合适。比如一些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饭只能在几分钟内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等几分钟。这些虽然不违反法律法规,但也是不合理的。还应建立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修改、完善的意见。

    4. 规章制度通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要遵守,就应该让工人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向劳动者公开或者告知。通知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在企业的布告栏上张贴告示;一些用人单位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向工人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工人知道。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秩序,保障各项生产正常运转,持续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车间固定职工和计件工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本规定统称车间职工。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 公司对每项生产任务的具体加工方式、程序和时间由公司规定。如需加班,将根据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四条按规定时间下班、下班。如需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由工厂管理人员签字,总经理批准后送行政部门考勤。

    第五条 加工期间禁止在车间内吃饭、玩耍、打架、打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吸烟应到公司指定地点。(全面禁止!!!)

    第六条 工作时间禁止参观,禁止厂外人员在车间玩耍或乱用车床。(站台可由固定的人力保安操作,禁止他人触摸)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第八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认真组织生产。生产工作没有分工,每条工艺线都需要完成车间的日常生产任务,保证质量。

    第九条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在生产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向上级报告处理。

    第十条 员工领取材料必须到仓库管理处通过厂管人员下达收货单,不得擅自拿取材料。各流水工序完成后,所有多余物料(如原材料、纸箱等)应退回仓库,不得留在车间工作区。在生产过程中,各流水线工序的员工应有条不紊地安排物品和材料,并做好标记,不要混用材料。带有流程卡的产品应遵循流程卡。

    第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生产程序和装配方式。否则,经营者将承担与工作有关的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 工作前认真阅读作业指导。如果员工违反工作规定,无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应当全额赔偿(管理者疏忽大意,连带处罚)。

    第十三条生产工艺经公司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上级共同讨论改进。

    第十四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使用1

    设备。不得擅自使用不在自己岗位上的机器、设备、检测等工具。对于闲置的生产工具,应送至指定区域或交还给仓管员放置,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服从厂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十六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当遵守特别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 生产过程中,必须区分好坏料,明确标识,不得混用。工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值班,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 员工有责任保持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不能随意乱扔材料和工具。必须捡起掉在地上的组件。,

    第十九条 操作机器的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清理机器设备和工作岗位,确保过程中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徽标是单独放置的。

    第二十条 下班时(或完成本工序后),应清理工作区域,操作机电设备的员工应关闭电源,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厂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全体人员应时刻保证现场清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垃圾和公共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携带任何物品(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被扣除一个月工资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不得恶意毁坏公司财产或盗窃(不论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如无新辞退,将按被盗财物价款加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些规章制度已于 20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正式实施。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不妥之处,将作出适当调整,发现不足之处,作出相应补充。

    自制度公告正式实施之日起,所有办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上述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由总经理负责。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章

    为了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为了您的身心健康,请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不要在坑、塘、沟、河道、重型工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2、不攀爬电线杆、树木、栏杆、平房、土坡等危险场所,不进行危险活动。

    3、不要接触带电物体,正确操作和使用普通家用电器,不要玩火。

    4.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乘坐飞行汽车,不要接车,不要拦截和撞击车辆,不要过马路。

    5.外出或回家时与父母打招呼,未经父母同意,不要在外面吃饭或逗留。

    6、不要和陌生人一起出去,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出家门。

    7、不吃腐烂、发霉、有毒、变质的食物,不喝生水。

    8、爱护花草树木,不要在园区内采摘花草。

    9、与父母外出时,应注意安全,遵守景区约定。

    10、不去舞厅、电玩厅、电玩厅玩耍,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说脏话,不打架。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章

    1、学校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小组

    2.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学校人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纠纷调解队伍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规范和加强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小组建设。

    4、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小组的主要任务: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在人事安排过程中的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劳动法。

    5、发现矛盾纠纷要及时调解,做好数据积累。

    6、调解组组长每学期召开调解员会议,了解工作情况。

    七、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学校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 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 5篇关于工厂管理规章制度的文章

    ★ 工厂规章制度参考

    ★ 员工考勤管理系统参考

    ★ 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 员工内部管理制度说明

    ★ 5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重要性说明

    ★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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