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医〔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医药保健服务是利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理念、方法和技术,维持身心、预防疾病、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活动,包括非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健康观念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医药正逐步形成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等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格局。 、产业和对外交流。中医药保健服务已成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公共卫生素养、改善人民健康水平、扩大服务消费、吸引就业、创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健康发展,《中医药保健服务规划(2015-2020年)》(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现提出以下意见:创新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转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健康发展,《中医药保健服务规划(2015-2020年)》(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现提出以下意见:创新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转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健康发展,《中医药保健服务规划(2015-2020年)》(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积极性。勇于创新,释放中医药保健服务潜力和活力,丰富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挥中医药原有优势,加强资源整合,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非医疗中医药保健机构(以下简称“中医药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药保健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药保健机构;中医保健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显着提高,服务方式规范,技术手段灵活多样,安全有效。中医药健康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中医药保健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三、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科学发展
根据区域经济、卫生水平和社会保障发展需要,将中医药保健服务纳入区域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保健服务在区域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提升中医药保健服务在区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贡献。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中医药保健机构,在投融资引导、土地使用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保健机构发展。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保健机构群或连锁。
鼓励中医药保健服务与现代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促进中医药保健与互联网、养老、旅游、体育、餐饮、酒店、会展、和气象,形成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兴产业。推动中医养生体验服务融入特色商业街、文化圈等主题项目建设,不断拓展中医养生服务领域,丰富中医养生服务业态。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服务场所和管理规范化
中医药保健机构应按功能和用途合理划分,配备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服务设施和设备,满足服务需要。独立设置会诊指导室和手术室。开展业务服务时,应当设置独立的消毒室,配备消毒设备和设施。
中医药保健机构的服务环境、用品和器具应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中医药保健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中医药保健文化和知识的科学宣传,营造良好的中医药保健文化。气氛。不得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保健咨询等为名,或者打着中医药理论、术语的幌子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宣传疗效。
五、明确服务内容,规范中医养生服务行为
中医保健机构可提供中医健康状况识别与评估、会诊与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可运用推拿、刮痧、拔罐、艾灸、熏蒸等中医手法和其他保健方法和以理论为导向的产品。中医健康状况鉴定和评估服务应由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开展。
中医保健机构应当建立技术服务目录、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中医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提供服务。
中医药保健机构不得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针灸、疤痕灸、泡沫灸、牵引、牵拉法、中药微创技术、中药灌洗等有创、有创或危险的技术方法。
六、加强团队建设,提升中医养生服务能力
中医保健机构的岗位设置可以包括管理岗位和技术服务岗位。管理岗位人员要加强卫生和中医药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应当与所取得的资格相一致,并持有健康证上岗。.
针对不同岗位人员,探索专科教育、岗位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医药保健服务人员教育培养模式。鼓励医学院校培养健康管理等中医药保健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对从事中医药保健服务的中医师在职培训。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中医药保健相关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办学,规范发展中医药保健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认定机制,
适应中医药保健与体育休闲、旅游、健康保险、文化传播等行业融合发展趋势,培养一批适应未来健康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七、创新服务模式,丰富中医药保健服务内涵
鼓励中医药保健机构开发、改进和推广中医药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和干预技术和产品。探索整合现有健康状况识别与评估技术,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慧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集中医健康监测、会诊评估、保健调理、跟踪管理为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的中医保健服务。开发中医药保健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中医药健康保障模式。
推动形成中医药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模式。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探索医疗、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全链条的医院发展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治疗”部门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亚健康和慢性病风险评估,研究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干预技术和方法。
鼓励中医师在完成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中医药保健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对中医药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中医药保健机构专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调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医疗机构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八、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中医药保健服务的监管
支持成立中医药保健服务行业组织,提升中医药保健服务行业的行业地位,畅通相关政策信息渠道,将适合行业组织的职责下放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组织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自律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服务流程、质量鉴定、服务认证、教育培训、展览交流、咨询统计、信息发布、技能大赛等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践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维护行业声誉方面的作用。建立中医药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失信处罚、退出制度,将中医药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和执业行为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
推动行业组织研究制定中医药保健服务规范和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保健服务标准化体系。转变管理方式,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作为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自律的综合监管体系。监督和公众参与。
九、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中医药保健服务健康发展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协调,把促进中医药保健服务健康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机制。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服务指导,及时了解中医药保健服务新形势新趋势,着力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养生馆如何经营管理,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努力提供中医保健服务。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中医药保健服务理念、方法和产品养生馆如何经营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负面清单,不断增强社会的认同感和接受度。中医药保健服务。激发公众对中医药保健服务的需求,促进中医药保健在改善健康、发展经济、服务社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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